這個世界一直教女性如何保護自己,遠離變態,可不曾想過最親近的人卻成為了最殘暴的。
“我的父親怎么會變成這樣”“他是不是我的親生父親?”“我應該順從還是抵抗,那可是我最親的人啊”。
童稚時期,年幼無知,為何遭此災難?
噩夢的前兆
1986年,26歲的孟憲剛在多年摸爬滾打卻終究一事無成后,選擇了在一家工廠老老實實打工。
在這里他結識了小雪的母親,她長得漂亮、氣質也好,自然而然有很多追求者,這其中也包括孟憲剛。
在孟憲剛的不斷追求下,孟憲剛抱得美人歸。小雪剛出生的時候生活還歸于平靜,生活充滿幸福。
等不到時瘋狂追求,得到了便不懂得珍惜。“你怎么又出去喝酒了?”“你算哪根蔥?敢管我?”
接下來屋里就傳出來母親凄慘的叫聲,小雪躲在角落里瑟瑟發抖,也就是在這一刻她開始害怕她的父親。

懦弱和放縱的后果便是越來越放縱,越無理取鬧。日夜出去酗酒回來便責罵小雪和其母親。小雪的母親不能忍受這樣的生活便選擇和孟憲剛離婚。
1989年,小雪判給了父親。
破碎的傘,不堪的靈魂
擁擠的屋子堆滿了雜物,兩步邁到頭的屋子角上擺放著一張小小的床。
母親的離開只剩下小雪和父親在這張小小的床上相互取暖。小雪常常躲在墻角邊不敢出聲甚至不敢走出房間去玩。
只是小雪的母親和孟憲剛離婚后,孟憲剛酗酒的次數越來越多。對小雪的大罵的次數越來越多,小雪心里恐懼他,甚至不敢直視他。
本是無憂無慮的年紀卻常常躲在屋子里不敢出門,不敢出去看院子外面的風景,仿佛是井底之蛙一樣只敢仰望窗外的那一縷陽光生活在黑暗和恐懼的世界里。
劉憲剛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酒精過后的獸欲會更加沖動,加上孟憲剛早就已經按耐不住。
孟憲剛推開門,看見小雪正在躺在床上熟睡,精致的臉龐像極了她的母親,心中的獸欲瞬間升起。
他認為是小雪的母親害他變成這樣的,如今離婚了只好把獸欲全部發泄到小雪身上。
孟憲剛撕開小雪的衣服,小雪從夢中驚醒,拼命反抗,小小的力量奈何抵抗不過成年男子。
“吃我的,住我的,還不把我伺候好了?”“在動就打死你,你的母親已經把你給我了,你就得聽我的。”
小雪的父親仿佛把心中的怨氣都撒到了小雪的身上,卻忘了她可是他的親生女兒,她才十幾歲。
由于小雪的父親平常經常毆打小雪,導致小雪懼怕父親,也害怕他的父親也不要他所以不敢大聲呼救只敢拼命反抗,可是一個10歲的女孩怎么能抵抗住一個成年男子呢?

1997年10月,是罪惡的開始。
至此以后,這個禽獸想要發泄的時候便會統統發泄到小雪身上,稚嫩的身體早已傷痕累累。她不敢告訴任何人,他害怕如果告訴了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條。
小雪的父親最變態的地方在于其樂于記載每次跟女兒發生關系時的過程,女兒的各種反應都會讓他感到興奮,沒人能理解他的行為。
2002年,還未成年的小雪居然懷孕了,這對小雪的身體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的。本以為這樣孟憲剛便會就此收手。
但我們都錯了,孟憲剛非但沒有就此收手還變得更加變本加厲不顧小雪的死活。親生女兒的命難道就這樣輕賤嗎?
直到小雪懷孕,依舊沒有人發現,甚至住在一個院子的爺爺奶奶都沒有發現。
小雪每天拖著疲憊的身子不斷的呻吟,她的父親仍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隨著月份越來越大,性侵卻一天也未停止,直到小雪生產的那一刻都在被性侵。
小雪痛苦的呻吟,羊水破了,孩子的頭以及露出來了,惡魔的父親聽見聲音沒有理會繼續睡去。
小雪用盡渾身的力氣讓孩子出來,并拿起一把未消毒的剪刀將孩子的臍帶剪掉。一個15歲的女孩獨自一個人在這樣的環境下生下來一個男孩。
這種痛苦的經歷和回憶可能是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傷痕。
故事的轉折
小雪獨自抱著剛出生的孩子,在破碎不堪的屋子里生活,很難想象一個15歲的女孩在沒有任何人的幫助下如果讓剛出生的孩子活下去的。
直到有一天小雪的姑姑來看其父母,聽見屋里傳來孩子的哭聲。
“哥哥離婚前沒有和嫂子生過小孩子啊,離婚后哥哥也沒有再娶,那這那來的嬰兒的啼哭聲?”小雪姑姑心中充滿疑惑。
徑直走到小雪生活的房間里,打開門的那一刻,她驚呆了。她看見臟兮兮的侄女正在抱著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嬰兒。
話到了嘴邊卻說不出來呆呆的看著15歲大的侄女。

門外的陽光或許刺眼,透過門映射到小雪的臉上,小雪似乎察覺到了有人進來了但沒在意;蛟S她認為沒有人會將她從這個地獄里救出去。
“小雪......”小雪的姑姑快要哭出聲來。小雪猛地抬起頭呆呆的看著姑姑,眼里的淚水直打轉。
小雪的姑姑走到小雪的旁邊,注視著小雪懷里的孩子。“這是誰的孩子?你爸爸的嗎?什么時候有的我怎么不知道?”
小雪默不作聲,支支吾吾也沒有說出個所以然。在姑姑的不斷詢問下,才知道這是小雪生下的孩子和她父親的孩子。
小雪的姑姑不可思議的望著小雪,兩人對視了許久。似乎知道了對方心里的想法。小雪的姑姑問道:“你和你父親怎么會生下個孩子?”
小雪崩潰的說到,“他不斷侵犯我,即時我奮力抵抗但終究抵抗不住父親的蠻力。
他像惡魔一樣侵占我,還記錄性侵我的過程,無時無刻不活在黑暗里整整五年。
我不敢向別人求助,父親的形象在我心里就像惡魔一樣,我害怕,我懼怕他,我怕他把我打死。我不敢大聲呼救也不想讓別人知道我的父親是一個惡魔”。
姑姑看著十五歲的孩子竟然經歷了這么多,性侵會給孩子留下一輩子的陰影驅散不開。他不理解為什么自己的哥哥會做出如此惡毒的事情。
她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2002年10月,公安局接到報警信息立馬對此事件開始調查,即日就將小雪的父親抓捕,對小雪進行檢查,并且將嬰兒送去醫院做親子鑒定。
鑒定一出,不出所料真的是小雪和其父親的孩子。
事件一出,社會紛紛議論“這父親不會精神不正常吧,不然也不會做出如此事情”“這父親不會經常干這種事情吧”.....輿論的作用給警方提供了重要的調查方向。
當天將小雪父親送去精神病醫院進行精神檢查,可檢查結果竟顯示正常。
瞬間社會掀起一陣風波。誰都不會想到一個親生父親會對自己的女兒做出如此狠毒的事情。
沒有人會相信這是一個十五歲女孩可以承擔的事情;九⒕谷辉獯私匐y。
法院接受審理此案,在公堂上,公訴人問孟憲剛“為什么要強奸自己的親生女兒?”
孟憲剛卻淡定的回答“如果不離婚就不會發生這件事。”便哈哈大笑起來,笑聲停止他便轉頭望向小雪的母親。這時小雪的母親臉色鐵青說不出話。
這五年來,孟憲剛把對小雪母親的怨恨都發泄在了小雪身上。
公安向公訴人遞上厚厚的兩本筆記,那是五年之間孟憲剛侵犯小雪的證據,里面記錄了性情的過程以及每一次的生理情況和不同。整整厚厚的兩本都是他犯罪的證據。
孟憲剛沒有一絲懺悔面對公訴人的回答他不慌不慢的回答并且帶有一絲猥瑣的笑容。證據確鑿孟憲剛沒有隱瞞好像在炫耀一樣。
當公訴人問他,“這樣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你是如何下得去手的?面對自己的親生女兒沒有一絲猶豫嗎?有沒有想過你自己親生女兒的以后嗎?”
孟憲剛不慌的說到:“把女兒當作自己的妻子,沒有什么不好的。”作為一個父親將自己的女兒當成一個玩物,推向懸崖邊,到現在地步還沒有一絲懺悔。
最后,小雪重新判給了母親被親生母親帶走,剛出生的嬰兒則送給了人。孟憲剛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法律分析
1. 孟憲剛的行為是否屬于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愿,采取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結合本案來看,孟憲剛不斷用言語辱罵,使用暴力恐嚇小雪。
被害人小雪最初只是一個剛滿十歲的小女孩,不懂世俗,不懂危險,當面臨親生父親的性侵時起初選擇抵抗但迫于父親的暴力和語言的猥褻小雪只好默默的承受下了一切。
劉憲剛將獸欲發泄到小雪身上,感覺充滿了自豪感,并沒有一絲愧疚感。
劉憲剛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奸幼女、奸淫幼女行為,綜上劉憲剛已經構成強奸罪。
2. 法院對孟憲剛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是否合理?
《性侵意見》第25條雖然沒有對“情節惡劣”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從七個方面規定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更要依法從嚴懲處的情形,
包括:
(一)采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進行奸淫幼女、猥褻兒童犯罪的
(二)對不滿12周歲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
(三)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輕傷、懷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則可以認定為“情節惡劣”。
在本案中,孟憲剛和妻子離婚后,心理對妻子充滿了怨恨。小雪長相酷似小雪的母親。
在孟憲剛心理,一切的錯誤都是因為小雪的母親和他離婚導致的,因為小雪長得像小雪母親就把小雪當作發泄對象。即時被捕仍然不知悔改,認為女兒當自己的妻子也不是不可以。認為侵犯自己的女兒就是玩玩而已。
結合本案來看,孟憲剛作為小雪的親生父親在其10歲的時候進行侵犯,使用暴力手段逼迫小雪進行奸淫對小雪進行侮辱暴力猥褻。
直到小雪15歲的時候總共侵犯了一百多次并且導致小雪懷孕產下一名男嬰。在小雪懷孕期間不顧小雪身體安慰不斷進行侵犯。
男嬰出生時,只有小雪一人接生,孟憲剛看見卻任其自生自滅。造成小雪心靈創傷。
綜上所述,孟憲剛完全屬于上面幾項情節惡劣情形已經構成強奸幼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合理。
結論
法律是公正的,保護每一名未成年人,讓他們的權力不被侵犯。讓祖國的花朵綻放,越開越艷麗。法律是有愛的,它設置了很多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為未成年人的生活筑上一道道堅實的圍墻。法律的鴻溝不可逾越,我們不可觸碰法律的紅線。
未成年人的幸福應該由我們大家進行守護,初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我們應該設置一堂課為第一次當父母的家長進行教學。讓父母學會如何愛自己的孩子,家本來就是孩子的避風港不能讓這個唯一的避風港變得破舊不堪,讓孩子心靈的防線破除。